用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立即注册
论坛首页情感世界体育世界考研动员北科论坛科学世界学长校友校园话题教育教学帖子回收站招聘专栏
  
新帖 人气 热门 在线 帮助
北京科技大学论坛 > 跳蚤信息 > 案例|在天津缴纳五险满6年 申请积分落户时享受加分
案例|在天津缴纳五险满6年 申请积分落户时享受加分
浏览:181  回复:0 【返回本版】 【发表帖子】
447521822 2017/1/6 9:32:57 楼主
网民“史先生”留言:今年申请了积分落户,但在公布了分数的时候,显示我的工作年限未加分,我本人从2008年至今一直在同一个公司上班,已经稳定工作近8年了,为什么不能给加分呢?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津政办发〔2016〕32号)第十九条规定“积分申请人在本市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满6年的,积分申请人配偶在本市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满一年的,可以按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规定的分值计算积分。”

史先生反映的工作年限未加分问题,就其本人文字描述显示,其自2008年在同一单位工作的8年期间,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分为两个阶段,一段时间为三险,一段时间为五险,并且未能证明其缴纳五险的年限满6年,所以,依据上述文件规定,未能在本市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满6年的是不符合工作年限附加分加分条件规定的。

©2014-2021 北京科技大学校园 北科大论坛
站务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Processed in 0.13 second(s)